1.18.1. 其性質
§ 1. 其性質
在《西敏信條》的教義問答中,成聖被定義為:「神白白恩典的工作,藉此我們全人照著神的形象被更新,並得以越來越向罪死,向義活。」
根據此定義,稱義與成聖的區別在於:(1)前者是一次性的行動,後者則是漸進的工作。(2)稱義是法庭上的宣告,神作為審判者,宣告就信徒而言,公義已得到滿足;而聖潔則是神聖大能所產生的結果。(3)稱義改變了(或宣告改變了)罪人與神公義之間的關係;成聖則涉及品格的改變。(4)因此,前者是客觀的,後者是主觀的。(5)前者建立在基督為我們所做的事上;後者則是祂在我們裡面所做之事的果效。(6)稱義在所有人身上都是完全且相同的,而成聖則是漸進的,且在某些人身上比在其他人身上更為完全。
成聖被宣告為神白白恩典的工作。這包含了兩層含義:第一,推動成聖的力量或影響力是超自然的;第二,將這種影響力賜給任何罪人——賜給某個罪人而非另一個,或賜給某人多於他人——完全是出於恩惠。沒有人能憑藉個人、自身,或基於自己所做的任何事,有權要求這種神聖的影響力作為公正的報酬,或作為公義的要求。
- 這是一項超自然的工作
教會按照聖經將成聖描述為一項超自然的工作,或恩典的工作,旨在否定伯拉糾主義(Pelagianism)或理性主義(Rationalism)的教義,因為這些教義將成聖與單純的道德改良混為一談。生活中不道德的人改變其整個生活方式的情況並不罕見。他們在外表行為上變得端正、節制、純潔、誠實且仁慈。這是一個偉大且值得稱讚的改變。這對當事人以及與他相關的所有人都有極大的益處。這種改變可能由不同的原因產生:出於良心的力量、對神權威的敬畏、對神不悅的恐懼、對他人評價的顧慮,或僅僅是出於對自身利益的理性考量。然而,無論這種改良的直接原因為何,它都遠遠不及成聖。這兩者在性質上的區別,就如同潔淨的心與潔淨的衣裳之間的區別一樣。這種外在的改良可能使人在神眼中的內在品格絲毫未變。他可能仍然缺乏對神的愛、對基督的信心,以及所有聖潔的操練或情感。
成聖也不應與道德修養或紀律的果效混為一談。經驗證明,透過謹慎的道德訓練,使年輕人遠離一切污染的影響,並將他們置於正確原則與良好同伴的塑造之下,是有可能使他們免於世俗的許多邪惡,並使他們變得像福音書中耶穌所愛的那位年輕人一樣。這種訓練不應被低估。神的話語中也吩咐了這一點。然而,它無法改變人的本性。它無法賦予生命。一座由純大理石雕刻而成、美麗無瑕的雕像,遠遠比不上一個活生生的人。
如前所述,「超自然」一詞在兩個意義上被使用。第一,指超越自然的事物,而「自然」是指神以外的一切。因此,如果一個結果的產生,自然界沒有發揮任何效能,則該結果被稱為超自然的。但第二,該詞常被用來區分神按照固定規律運作的護理效能,與聖靈的自願作為。聖經在神的護理與祂恩典的運作之間作了極大的區分。兩者之間的差異,在某些方面類似於一項律法(或均勻作用的力量)的效能,與一位位格的作為之間的差異。前者是有序的,後者則是隨時隨地運作的,聖靈隨己意將恩賜分給各人。在神的護理作為中,所產生的結果從未超越受神維持與引導的第二因(second causes)之能力;然而,聖靈所產生的結果確實超越了第二因的能力。這種結果既非歸功於真理的力量,也非歸功於產生該結果的理性主體之能力。它是歸功於神超越相關第二因之上的能力。恩典的果效,或聖靈的果子,是在自然領域之上,它們屬於超自然領域。單憑真理、論證、動機、勸說或口才的力量,無法產生悔改、信心或心靈與生命的聖潔。這些果效也無法透過意志的力量,或人類的所有資源——無論應用得如何持久或巧妙——來產生。它們是神的恩賜,是聖靈的果子。保羅可以栽種,亞波羅可以澆灌,但唯有神使之生長。
在後者「超自然」一詞的意義上,並不排除第二因的合作。當基督開了瞎子的眼睛時,祂的意志與結果之間沒有任何第二因介入。但人要作成自己的救恩,同時是神在他們裡面運行,使他們立志行事,成就祂的美意。在重生的工作中,靈魂是被動的。它無法在屬靈生命的傳遞上進行合作。但在歸正、悔改、信心以及恩典的成長中,靈魂的所有能力都被調動起來。然而,由於所產生的果效超越了我們墮落本性的效能,且歸功於聖靈的作為,因此成聖並不因為靈魂在過程中是活躍且合作的,就失去其超自然或恩典工作的性質。
- 其超自然性質的證明
成聖在上述意義上是一項超自然的工作,證明如下:
- 它不斷地被歸因於神,視神為其作者。它被絕對地歸於神,或歸於父神,如帖撒羅尼迦前書 5:23:「願賜平安的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。」希伯來書 13:20-21:「但願賜平安的神,就是那憑永約之血使群羊的大牧人——我主耶穌——從死裡復活的神,在各樣善事上成全你們,叫你們遵行他的旨意;又藉著耶穌基督在你們心裡行他所喜悅的事。」它也被歸於子,如提多書 2:14,祂「為我們捨了自己,要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,又潔淨我們,特作自己的子民,熱心為善。」以弗所書 5:25,祂「愛教會,為教會捨己。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,成為聖潔,可以獻給自己,作個榮耀的教會,毫無玷污、皺紋等類的病,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。」成聖主要被歸於聖靈,視為祂在救贖經綸中的特殊工作。因此,祂被稱為一切恩典的靈;喜樂、平安、愛、信心與得兒子的名分的靈。所有的基督徒美德都被呈現為聖靈的果子。我們被稱為是從聖靈生的,並藉著祂得蒙光照、教導、引導與潔淨。我們被稱為在聖靈裡,在聖靈裡生活、行事與喜樂。聖靈住在神的子民裡面,是祂植入靈魂之屬靈生命一切活動的恆久源頭。聖經教導說,在三位一體中,子與聖靈在存在與運作的方式上從屬於父,儘管祂們本體相同,能力與榮耀相等。因此,同一項工作常被歸於父、子與聖靈;而由於父與子是藉著聖靈運作,因此歸功於神作為的果效,特別被歸於聖靈。
將成聖歸於神,證明了它是一項超自然的工作,因為第二因不足以產生該結果,被宣告為這種歸因的基礎。正是因為人無法潔淨或醫治自己,所以才宣告他們是由神所潔淨與醫治的。正是因為儀式、禮節、聖禮、真理與道德勸說無法將靈魂帶回神面前,所以才說它是藉著聖靈的大能,透過心意的更新,轉化為神的形象。因此,我們被宣告為神的工作,被創造以行善。並且,活著的不再是我們,而是基督在我們裡面活著。
- 所有聖潔的操練皆歸於聖靈為其作者
- 將成聖歸於神作為其作者,更具決定性地證明了該工作的超自然性質,因為這種歸因不僅僅是普遍性的(如同風雨、植物與動物生命的產生被歸於祂普遍的護理作為),而是特殊的。聖經承認該結果不在第二因的範疇內,因此將其歸於神。聖經承認人的自由意志;承認並將人視為道德與理性的存在;承認真理對說服悟性的適應性,以及所呈現的動機對決定意志與控制情感的作用;然而,聖經同時教導說,若沒有聖靈的顯明,這些第二因與影響力在靈魂的歸正與成聖上是完全無效的。因此,聖經作者不斷為這種「外在臨到」(extrinsecus accidens)的神聖影響力禱告,祈求它伴隨恩典媒介並使其生效,無論是為了成聖,還是為了重生與歸正。每一次這樣的禱告、每一次為所賜恩典的感恩、每一次將基督徒美德視為聖靈果子與神恩賜的承認,都是對這一偉大真理的認可:人恢復神的形象並非自然的工作,既非由第二因發起,也非由其效能所維持,而是真正且適當地屬於超自然,因為它歸功於聖靈直接產生了第二因所無法產生的果效。
- 我們被教導為悔改、信心與其他恩典而禱告
- 因此,我們發現使徒與聖經作者普遍不僅將重生(即將屬靈生命傳遞給靈性死亡的人),而且將該生命在活動與成長中的延續,不僅歸於神的能力,更歸於祂的全能。保羅在以弗所書 1:19 禱告,願讀者知道「他向我們這信的人所顯的能力是何等浩大,就是照他在基督身上所運行的大能大力,使他從死裡復活。」那使基督從死裡復活的同一全能,也在信徒的屬靈復活中運作。正如那使基督從死裡復活的能力,在祂的升天與榮耀中得到彰顯;同樣地,據使徒所言,那在信徒屬靈復活中運作的能力,也在推動其成聖的過程中運作,這是一種內在且真實的榮耀化。因此,在同一卷書中(以弗所書 3:7),他將使他勝任使徒職分的一切恩典,歸於「他大能的運行」。隨後(第 20 節),為了鼓勵神的子民為屬靈福分禱告,他提醒他們神的全能,祂「能照著運行在我們心裡的大力,充充足足地成就一切,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。」因此,是在信徒裡面運行並推動其救恩工作的,是全能,而非次要影響力的無能。
因此,在基督裡的人就是新造的人。他們是在基督耶穌裡被重新創造的。這不僅指他們的重生,也指罪人被轉化為基督形象的過程。
- 基於信徒與基督聯合的論證
- 聖經關於信徒與基督聯合以及聖靈內住的一切教導,都證明了我們成聖的超自然性質。人不能使自己聖潔;他們的聖潔與在恩典中的成長,並非歸功於他們自己的忠誠、意志的堅定,或警醒與勤奮——儘管這一切都是必要的——而是歸功於神聖的影響力,正是這種影響力使他們變得忠誠、警醒與勤奮,並在他們裡面產生公義的果子。我們的主說:「離了我,你們就不能做什麼。」正如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樹上,自己就不能結果子;你們若不常在我裡面,也是這樣。手對頭的依賴,並不比信徒對基督在靈魂中延續屬靈生命的依賴更深。
- 基於相關教義的論證
- 然而,這是貫穿整本聖經的教義之一。它必然地源於聖經對人墮落後自然狀態的教導;它被假設、斷言並隱含在救恩計畫所啟示的一切內容中。因著背叛,人失去了神的形象;他們生來就處於疏離與定罪的狀態。他們本性上缺乏屬靈生命。從這種狀態中,他們要拯救自己,正如墳墓中的人要恢復枯骨的生命,且在恢復後,還要靠自己的力量去維持並增強它一樣,是不可能的。我們全部的救恩都出於基督。在墳墓中的人聽見祂的聲音。他們藉著祂的大能復活。當他們活著時,是祂在他們裡面活著。這就是我們的主親自如此清晰且頻繁教導,且祂的使徒們如此極力堅持的教義。聖保羅在《羅馬書》第六章與第七章中「詳盡地」探討了這個主題,其主要目的就是要證明:正如我們不是靠自己的義稱義一樣,我們也不是靠自己的力量,或真理單純的客觀力量而成聖。律法——即神旨意的啟示,包括祂向人所宣告的一切作為順服的準則,或展示祂自身屬性與目的的一切——在確保稱義與成聖方面同樣無能為力。由於它要求完全的順服,並宣告凡不恆心守住律法書上所寫的一切去行的,就必受咒詛,因此它只能定罪。它永遠無法宣告罪人為義。且由於它只是真理的外在呈現,它就像光無法使瞎子看見一樣,無法改變人心。他在結束對該主題的討論時感嘆道:「我真是苦啊!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?感謝神,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。」他的拯救將由神藉著耶穌基督來完成。我們從第八章得知,他對這種拯救充滿信心,我們也得知了這種信心所依據的基礎。這並非因為他在重生時獲得了使自己成聖的力量,也不是因為靠著自己意志的力量,或藉著勤勉使用自然或指定的媒介,就能在沒有神進一步幫助的情況下達成目的。相反,他的信心建立在:(1) 他已從律法、從其咒詛、從其對完全順服的嚴苛要求中被釋放出來的事實。(2) 他已領受聖靈作為一種新的、神聖且不朽生命的源頭。(3) 這種生命不僅是一種心境,而是神的生命,或住在心裡的聖靈;這種內住不僅確保了「屬靈心思」的延續,甚至確保了從死裡復活。「因為,」他說,「神叫耶穌從死裡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裡,那叫基督從死裡復活的,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裡的聖靈,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(ζωοποιήσει,意即以基督的生命使其活過來)。」(4) 由於被神的靈引導,作為其內在與外在生活的控制原則,信徒就是神的兒子。住在他們裡面的神的靈,既是兒子的靈,在他們裡面就是「兒子的名分的靈」(Spirit of sonship),即它在他們裡面產生了對神作為兒子的情感,並向他們保證了他們擁有神兒女一切特權的資格。(5) 信徒的成聖與最終的救恩是由神不變的預旨所確保的。因為「他預先所知道的人,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……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;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;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。」這最後一點包含了成聖;靈魂內在的榮耀;由聖靈重新描繪的神的形象,這對信徒而言,且在信徒裡面,就是榮耀的靈(彼得前書 4:14)。聖靈的內住使信徒變得榮耀。(6) 那促使神為我們的救恩賜下祂獨生子的無限且不變的愛,確保了所有其他維持他們在神的愛與團契中所需的東西,都將被賜予。因此,救恩從始至終都是出於恩典;不僅是因為它是白白賜予的,排除了受救者一方的一切功德,也是因為它是藉著恩典的持續運作,即聖靈的超自然大能所推動的。基督是我們的一切。祂使我們成為智慧、公義、聖潔與救贖。